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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润水产有限公司 蓝润水产生物质颗粒招标文件


山东蓝润水产有限公司

蓝润水产生物质颗粒招标文件

 

 

 

 

 

 

 

采购部 

2025年4月15日

 

 

 

 

 

 

 

 

 

 

 

 

 

  1. 投标邀请

山东蓝润水产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1、生物质颗粒采购详见报价清单。

2、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及报价明细。

3、报价单需盖章确认。查看现场或对标书如有疑义请沟通: 姓名:肖清楠 15726300345

4、项目地点:山东蓝润水产院内。

  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法:招标方派人员到现场,如无法到现场发送快递将资料及样品发至蓝润集团办公楼2楼审计办公室。

2、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4月22日上午9点整所有投标人带投标资料及样品到现场开标。

3、投标地点:蓝润集团办公楼2楼审计办公室

  1. 联系方式:

地   址:蓝润集团办公楼二楼审计处 

电  话:13573706503                  联系人:张玲茹

 

 

山东蓝润水产生物质颗粒招标标书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山东蓝润水产有限公司采购生物质颗粒

(二)交货地址:荣成市东山镇龙雨北路299号蓝润集团院内

(三)工程内容:生物质颗粒招标

(四)报价要求:运输费用、检测费、管理费、合理利润、规费、税金、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包括因质量问题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单价一次包死。

(五)质量控制标准:

符合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六)工期要求:接到通知后次日到货。

(七)技术要求:

1、投标一种材质生物质颗粒,本次招标要求报价橡木材质

2、所报材质中含胶量为0,锅炉燃烧必须达到不结焦,不冒黑烟,环保达标,热量值必须达到(橡木)4050以上,报价中含税运,装卸费单报。

3、供货至2026年9月底,在此期间将对货物进行不定时抽检,如果无法达到投标时报的检测标准,将取消供应资格并对其处以货值3倍赔偿及锅炉维修产生费用全包。

4、首次供货由供应商自行抽取第一车样品进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后期产生抽检费结算,如果达到标准费用甲方付,达不到标准乙方付检测费用。

5、报价中明确材质、价格、装卸费、袋装价格、吊包价格(可回收再次利用)均分开报价。

6、评标方式选择最低价中标由一家供货。

(八)乙方承担的义务;

1、乙方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书、第三方检测证书,营业执照,材质成分表,样品及报价资料等其它资料。

二、报价及结算方式:

(一)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参数要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甲方技术要求、验收标准。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至9月底,付款方式月结。

三、投标日期及标书的密封

1、投标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点整,逾期视为废标。

2、承接人采用暗标投标的方式,填好投标标书后,采用档案袋密封,封面标明投标方名称及联系电话并加盖骑缝章,送至蓝润集团办公楼2楼审计办公室,联系电话:13573706503,联系人:张玲茹

  1. 其他

1.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协议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具有2年以上良好的业绩。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所有施工人员需具备专业技术技能,且拥有实人实名的特种行业证书等行业从业证明。

(6)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及查询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应是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资格,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的设备制造厂商。

(8)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山东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省内设有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安全内容

(1)项目中的安全措施由中标方负责,若中标方项目过程中造成招标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无论中标方是否已就此等损失或伤害购买保险,相关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中标方还应赔偿招标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项目过程中,中标方应确保其不会影响到招标方的正常生产。

(3)项目施工过程中,招标方有权制止中标方不合理、不规范或不按招标方要求进行的工作,有权对中标方人员违反招标方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3.本工程承包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项,带资质、业绩、资信等级/信用情况作为加分项优先考虑中标,承包人不得转借资质、分包转包工程,(如发现有转借资质、分包转包工程的情况,将免除承包人在鑫发控股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方造成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发包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投标方中标后,中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合同后3日内签订合同。如因中标方的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则合同工期仍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工期计算。若超出30日,中标方仍未签订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同意投标方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方保留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利。

5.查看现场或对标书如有疑义,由蓝润集团采购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5726300345

 

 

 

 

 

 

 

 

 

 

 

 

采购部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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